跳到主要內容

投稿成功,來的正是時候的提早假之大岡昇平《事件》讀後感

大岡昇平《事件》

下部隊受到輔導長的鼓勵,嘗試投稿軍中的報紙,六月份的時候寄出兩份文章,其中一份被採用了,也剛好七月份都沒有測體測,義務役沒提早假可以放,但投稿上稿讓我可以放提早假!來的真是時候!

被採用的是我寫一本推理小說的讀後心得,大岡昇平的《事件》,這本書很特別的不是本格推理、也不是社會派推理,而是我至今都還沒看過的法庭式推理小說,所以在看的時候,感覺就像是在旁聽席一樣,參與這個事件的審判過程,真的是還不錯的小說,可是作者其他相關的作品好像不多,真是可惜!

以下就是我投稿的內容,分享給大家:

平時很喜歡閱讀推理小說,因為可以跟著書中所發生事件一起動腦,試著推敲犯案的動機是什麼,並且在最後與作者對決,挑戰是否能推理出正確的兇手,享受這樣的閱讀樂趣,就是許多推理迷所樂此不疲的。推理小說類型除了常看到擅於應用詭計的本格派,或是犯罪事件與社會關係的社會派以外,也有場景在法庭,透過檢辯雙方相互攻防的法庭類小說。也就是接下來為各位介紹這本特別的推理小說—《事件》。

《事件》主要描述一名19歲少年與懷孕的女友決定私奔,但因為被女友的姊姊發現兩人私奔的計劃,少年因此殺害女友的姊姊,但對於重要的殺人過程確毫無印象。檢察官、辯護律師在法庭上激烈攻防,透過技巧的詰問方式,從證人口中挖掘出令人驚訝的事實!原本認罪的少年可能是無辜者,而證明少年殺人的證人們可能才最讓人嫌疑。掌握判決最終結果的和議庭三位法官,對於案件評斷的基礎,彼此竟然有著不同角度的看法!
而少年的中學老師認為少年平時在學校的表現相當不錯,不像會犯下殺人罪的,於是說服少年的父親聘請律師,協助少年出庭辯護。故事也就隨著少年出庭,陳述起訴要旨、證據調查、證人交互詰問、現場勘驗、訊問被告、論告、最終答辯、一直到最後的判決日。

在《事件》的一開始或許會認為這不過就是一件普通的殺人事件,況且少年也在自白書中坦承殺害少女的姊姊,但少年向辯護律師說當時偵辦員警誘導他回答,而自己對犯案過程完全沒有印象,辯護律師只好用其他方式,來還原其真相。雖然這本書發生場景是在日本,所引用的法條也都是日本相關的法律,但整個審判過程大致上都與台灣類似。看完之後,會感覺自己像是坐在旁聽席上,參與這案子的審判過程。隨著不斷詰問出新的事實,一步步接近真相的核心。

本書最精彩的部份,在被告辯護律師對於檢察官的證人所進行的反詰問。檢察官的立場是要向法官證明少年是預謀犯罪的,而辯護律師則是要證明為傷害致死,雖然被害人死亡是不可推翻之事實,但被告的殺意、動機,卻是影響法官對於被告判處何項罪刑及如何懲處之依據。而少年的中學老師協助辯護律師,調查檢察官所提出證人們的相關背景。有些證人隱瞞與被害人的關係,所提供的證詞前後矛盾,或故意導向不利於被告的事實。證人應該忠於原始呈現當時狀況,而不應該加入太多的主觀想法,影響法官對於事實的認定。

而有些證人在經過辯護律師的反詰問過程中,驚覺自己的證詞處在攸關少年是否為預謀或傷害犯罪的關鍵點時,更加謹慎重新思考自己的證詞是否客觀陳述。因此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出現證詞推翻也時常可見。

其中一名檢察官提出之證人目睹整個犯罪的過程,被法官問到當時為何沒上前阻止被告或搶救被害人,被害人或許就不會死亡。但該證人卻因為害怕自己與被害人有所親密關係,及自身前科而社會對他的觀感認定,因此才未採取行動。這也間接透露社會對於前科犯的無形壓力,竟可能導致這樣的結果。

看完這本書,覺得少年或許太過緊張了,對於自身所發的事情沒有交代清楚,讓自己陷入危機中,況且犯罪這行為對於一般人來說,都不太可能有經驗(當然沒有經驗是最好)。但如果哪天不幸的發生事情成為被告,也應該儘可能的準備好足夠的證據、完整陳述事件發生的經過,即使是被告,在還沒有審判確定之前,都還保有基本的權利。就不會發生如同前面那位有前科又目擊犯罪過程的證人,或許是害怕被人誤會他就是兇手,因此才不敢上前阻止、營救。

有些人或許認為犯罪的人就是犯錯了,提出證據證明就是在為自己狡辯,是可恥的行為。但國家制定相關的法律,又賦與法官相當的裁決權利,完整的陳述或是舉證,對於法官以此作為正確判斷依據是有必要的。因此將這本書推薦給大家,除了書中精彩的辯論交鋒外,也讓我們反思對於被害人的基本權益保障。

本書的作者為大岡昇平(Ooka Shohei,1909-1988),大岡先生曾經歷過第二次世界大戰,也曾經當過美軍的戰俘,戰後投入文字創作,以自身戰場經驗撰寫短篇小說《俘虜記》(1949)並獲得第一屆橫光利一賞。作品《事件》(1978)榮獲第31屆日本推理作家協會獎。

留言

sho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