紀錄。
報酬請求權拾得人拾得遺失物不昧於己,經揭示招領或報告警署或自治機關,因為拾得人的行為值得嘉許,所以法律規定,拾得人對於遺失人,可以請求遺失物十分之三價值作為報酬。(民法第805條第二項)
是翹嘴巴!那我要一個蒜香麵包就好@@
換一個地方嘗試寫一些新的文字,新的文字紀錄的地方可以到 note.toomore.net ,還在找回以前常常寫文字的手感,也不確定還可以紀錄什麼內容,原來在這裡的內容也不打算搬過去。 新開的 note 是用 Wordpress 架設的,很久以前也建立過 Wordpress,...
是翹嘴巴!
回覆刪除那我要一個蒜香麵包就好@@